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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区”荣誉称号

日期:2025-05-26 14:52 来源:朝阳报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举行,发布了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名单。经复查评估,朝阳区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区”荣誉称号。继2011年朝阳区在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区)评选中获得“全国文明城区”称号之后,朝阳区已连续五届获得“全国文明城区”称号。

此次表彰中,朝阳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绩优异,硕果累累,多家单位和个人荣誉上榜。孙河乡、黑庄户乡小鲁店村和高碑店乡半壁店村3个乡村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中国电影博物馆、区委办公室、区人社局、首都机场街道、元气森林(北京)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区律师协会、安贞街道安华里社区和朝阳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9个单位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武建伟家庭和梁远家庭2个家庭荣获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称号,朝阳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太阳星城校区)荣获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徐宝明获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此外,经中央文明委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南磨房乡等5个乡村的“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区总工会等13个单位的“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李楠家庭的“全国文明家庭”荣誉称号,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朝阳学校的“全国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近年来,朝阳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论述和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区域文明程度,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朝阳实践提供了不竭动力。下一步,朝阳区将持续以人民为中心,将精神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全过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持续放大区域“三化”功能和“三区”叠加优势,打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城市文明示范,打造服务人民美好生活的文明实践样本,为“五宜”朝阳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丰润道德滋养。